临泉县中原牧业发展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
编辑日期 2021-02-03 阅读次数:93 次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临泉县中原牧业发展中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项目
项目编号:JQ-2021-020
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1年1月27日
采购日期:2021年2月2日
成交供应商名称:广州迈高化学有限公司
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: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平南路9号
成交金额:233500.00 元
评审委员会名单:魏占新、沈黎、于晓燕
采购人名称:临泉县中原牧业发展中心
地址:临泉县新塘街道兴业路
联系人:于晓燕
联系方式:13865858966
采购机构名称: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临泉县城光明南路(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)
项目负责人:张俊伟 联系电话:13681335102
收费金额:采购代理服务费:6000元,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。
公告期限: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4日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(质疑),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本项目受理异议(质疑)单位是: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,地址:县政府南楼,咨询电话13865858966;代理机构: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,地址:临泉县城光明南路(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),咨询电话13681335102。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特此公告。
临泉县中原牧业发展中心
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1年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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